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
      Tianjin Public Technician College
工作职责


一、负责学院整体教学管理工作,对各教学部门、各专业负有管理职责。

二、负责制定学院有关教学制度规定。审定各教学部门、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。

三、指导和督察各教学部门、各专业教学工作的实施。

四、负责各教学部门、各专业的教学工作协调,督促落实教学进度计划。

五、负责师资培训、教师管理及考核工作。

六、负责学院师生的各类教学竞赛工作。

七、负责学院专业建设和新专业开发工作。

八、负责学院教学改革和教学评价工作。

九、负责教材选用、购置及校本教材开发、应用和更新工作。

十、负责在校学生各专业、各级别技能鉴定的报考,各类试卷的审核、印制、成绩汇总和试卷保存工作。

十一、负责学院教务网的管理。

十二、负责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有关任务。